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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为朝廷鹰犬,我选择放飞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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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5章
      第175章
      窗外烟花似乎已经到了尾声, 冲天的光束越来越少,直至消失。
      四周再次寂静下来,唯有寒风凛冽,不断吹进这满是明黄的房间里。
      窗户开久了, 就有些冷了, 林清走过去将窗户重新关好。
      李明霄静静看着她的动作。
      他其实也早有感觉, 甚至比冬狩之时还要早,他在太后那里曾摸到了几分董家的影子, 但对方撤的太快, 他什么都没查到。
      “你打算怎么做?”
      林清思索片刻,“董宏承已经死了, 董太傅那么多庶子呢,我不信没几个想往上爬的,我打算派人暗地里接触几个,挑拨一下, 废物利用。”
      “陛下准备怎么做?是继续打压董家一脉, 还是……”
      她没有说下去, 却心有猜测, 若是她,她一定会将董太傅捧高高的, 毕竟站的越高,摔得越惨。
      李明霄微微一笑,心中更是舒心和愉悦, 他很喜欢这种不需多言便心有灵犀的感觉, “便是你想的那样。”
      两人相视一笑,没再多言,吃吃喝喝, 好似与往常一般,将正事全部抛开,只沉浸在眼前这片刻清净。
      吴德海掐着点进来,将凉掉的菜品端出去换上新的,随后将一个盒子小心翼翼的放在皇帝身旁,又悄然退去。
      李明霄将盒子往林清那边推了推,“原本给你准备的东西都被祸害了,又重新给你准备了一些。”
      林清好奇的接过来,这盒子约有半臂长,通体成墨色,雕着金色的龙纹,很是威严霸气。
      她将盒子打开,才发现里面装着一截短匕,匕首入鞘,好似一条通体赤金的小龙,龙头位于匕首刀柄之后,龙口微张,里面含着一颗指节大小的夜明珠。
      林清只觉眼睛都快被闪瞎了,这龙纹匕简直比英国公府那把匕首还要耀眼。
      她伸手握住刀柄向外一拔,那刀刃又薄又锋利,好似散发着阵阵凛冽的寒气,连她的皮肤都隐隐感觉到刺痛。
      李明霄见她爱不释手的样子,笑道:“朕这把龙纹匕,比起英国公府的那一把,如何?”
      林清无语的看了看李明霄。
      ——您这么问,还让英国公府活不活?
      那把匕首就是镶金戴玉,看着富贵逼人,这龙纹匕无论材料还是品相,绝对都是顶顶好的,说是绝品也不为过,简直就是把那把匕首按在地上摩擦,完全没有可比性。
      再者说,龙纹匕是皇帝送给她的,那把匕首是英国公借着她的名送给皇帝的,能一样么.
      李明霄更满意了,嘱咐道:“你好歹是国之重臣,但凡有好东西,朕哪里会少了你那份,别被外面那些乌七八糟的劣质物件伤了眼。”
      林清:“……”
      李明霄:“你好歹也是个侯爷,以后出门有点牌场,缺人缺钱,与朕说,朕给你开私库。”
      林清瞬间就感动了,立马端起酒杯一连敬了三杯酒。
      不愧是她老板,就是大气!
      两人吃吃喝喝,好不自在,直至天明方才散了。
      年后岁休,直至初八。
      一切好似又恢复到以往那般井然有序,又好似有什么不一样了,除夕宫宴之事已在百姓间悄然传开。
      若是以往说起董太傅,可谓是声名远播,赞誉如潮,可这会再说起,就有些唏嘘了,毕竟杀子这种事,一般人可做不出来。
      董宏承更不必提,他干的那些夺妻害人之事,街头巷尾,但凡有人提起,无不是面露鄙夷之色。
      转眼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待参加完郑巧儿与孟杰的婚事,已是二月初了,距离春闱也就剩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清晨,天刚擦亮,林清便换上一身玄色常服,只身走出府门。
      此时刚过卯中,街上的行人却已不少,尤其街边的早餐摊子,更是空位难寻。
      林清瞄了眼已经坐满的位置,叹了口气,正要离开,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在叫。
      “侯爷!林侯爷!”
      林清听声有些耳熟,扭头一看,就见陆长歌正气喘吁吁的往这边跑过来。
      他身着一身绯红色官袍,头戴官帽,又过了几息才来到林清身边,抬手作揖,“侯爷怎没坐车出行?”
      林清颔首回礼,方才道:“春闱临近,衙门人手不足,天禄卫也需补缺巡街,我也要时常巡视,骑马坐车反倒不便。”
      陆长歌道:“眼下各地举子入京,如今京中大小客栈得有六成都住满了,这人多,事情也就多了。”
      林清深感同意,想起书房里那一堆案牍,一会有人偷窥寡妇沐浴,一会有人丢了只鸡,顿感一阵头疼,“陆世子这是要去衙门?”
      “今日起晚了,原本打算寻个地方吃些东西。”陆长歌惋惜的看了眼已经满位的早餐摊子。
      林清倒是诧异了,陆长歌可是英国公府的世子爷,没想到老牌勋贵竟也这么接地气儿。
      陆长歌:“我家与别的世家不同,我年幼就在外求学,家父要求不能提及家势,每月也只有五两银子的花销,反倒是吃惯了这些味道,隔段时间不吃,心里还怪想的。”
      他话音刚落,正好有位子空闲出来,他立马拉着林清过去坐下,点了两碗馄饨。
      林清也是馋这一口,今日才没在府里用膳,也就不跟陆长歌客气,一碗不够,干脆又要了一碗。
      她正吃着,隔壁桌忽然传来说话声。
      “你们听说了吗,重云诗社又开始收新人了。”
      “我也听说了,听闻那里有些好东西,不过入社的要求也是极高,得有诗社高层的推荐信,还得有三人引荐作保才行。”
      ……
      林清喝汤的勺子顿了一下,扭头瞧了瞧隔壁桌的人。
      那是两位青年,其中一位面目周正,衣衫光鲜,另一个相貌上则有些阴柔,身着一席青衫,头戴纶巾,两颗脑袋聚在一起小声嘀咕着,桌上还摆着两碗阳春面。
      陆长歌也注意到她的异常,听了两句隔壁的话,凑到她身旁小声道:“这诗社说白了就是几个书生凑一起谈诗作词,附庸风雅,一般出不了什么大乱子。”
      林清:“那你可加入过诗社?”
      陆长歌:“那倒是没有,诗会倒是去过几次,有些还好,有些惯会捧高踩低,挺让人倒胃口的。”
      林清:“那方才他们说的重云诗社,你可听过?”
      陆长歌:“若说诗社,最有名的莫过于京中的墨韵诗社和梅香社,这重云诗社倒是闻所未闻,大概是某个风雅之人新建的吧,左右每年新开的诗社不少,关社的更多。”
      林清以往对这种事不怎么关注,只是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正要说话,隔壁突然传来惊呼。
      她扭头一看,只见那面目周正衣着光鲜的书生正抓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狠声道:“你这兔崽子竟敢偷老子的钱袋子!”
      少年气极,“我只是路过,谁瞧见你那钱袋子放哪了!”
      那书生怒道:“我坐这吃饭前荷包还好端端挂在我腰上,偏你在这一过,我荷包就不见了,不是你还能是谁!”
      少年挣扎着还嘴:“你这读书人不要以貌取人,我虽穷,却也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我张寿宁愿饿死,也不稀罕偷你那两个破钱!”
      书生快被气死了,举起拳头就朝少年脸上砸去,“看我不打死你!”
      林清拿起一支筷子,顺手刨了出去,筷子穿空而过,发出‘嗖’的一声,下一瞬便打在那面碗上,只听‘哗啦’一声,瓷碗碎裂,热汤混杂着碎片爆裂散开,淋湿了那书生的衣裳。
      那书生被烫的蹦起来,打出的拳头霎时收回来,惊慌的扒开衣裳,好在面汤放了一会,也不是那么热,只是把皮肤烫红了些。
      原本就已经有人注意到这里,这会更是引起不少人的围观,将这一小块地方几乎围上。
      那书生脱完衣服,对林清怒目而视,“你这人怎么帮个偷儿!”
      林清喝掉最后一口汤,拿出帕子擦了擦嘴,“你叫什么?”
      书生本不想回答,可一对上林清的眸子,心中莫名一寒,就像是看见一把已经出鞘的利刃,竟让他生不出抗拒的心思,只得硬着头皮答道:“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宁城王俊。”
      林清指了下一直坐着的青衫书生,“他呢?”
      青衫书生看着陆长歌身上的官袍,双眼闪了闪,没说话,王俊却道:“他叫谢豪,是我拜把子兄弟,我二人皆是上京赶考的举子,若二位今日不给我二人一个交代,我现在就去衙门告状,哪怕是死,我也要讨个公道!”
      陆长歌慢条斯理的吃干净碗里的馄饨,闻言不屑的嗤笑几声。
      王俊紧紧皱眉,“这位大人,你笑什么?”
      “笑你不知天高地厚,愚昧至极。”陆长歌伸出手,指了指隔壁的桌子。
      王俊扭头看去,随即一惊,浑身汗毛倒竖,只见方才那根筷子有一半已经嵌入桌板之中!
      “若那筷子直接钉在你身上,你以为你还能站着与我们说话?”陆长歌讽刺的斜了他一眼,随即摇了摇头,“不……应该说,现在便能治你一个不敬之罪,打你一顿板子,你以为你在和谁说话?”